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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EP Major Groups and Stakeholders Branch

各个地区民间社会
环境署有6个地区办公室,非洲地区代表办、亚太地区代表办、欧洲地区代表办、拉美地区代表办、北美地区代表办、西亚地区代表办。


在2003年2月通过的GC22/14号决议加强了地区办公室的作用。该决议呼吁环境署在地区一级加强与其他机构间的合作,包括联合国其他机构、发展银行及其分支,主要群体等,以方便用更高效的工作方式完成环境署的工作任务。民间组织多在国家和地区一级。因此,他们都通过环境署的地区办清楚地参与实施环境署的工作方案。

2004年以来,每年的全球民间社会论坛已经成为环境署加入民间社会活动的一个主要活动。它是民间社会参与环境署环境治理问题等工作的切入点。这一日益完善的网络也同样是一个机会,让民间社会更好地参与到环境署活动计划的制定中。

全球民间社会论坛由六个地区咨询会议组成。根据目前的做法,民间社会组织的代表都将被邀请参加2至3天的磋商会议(一般在正式会议之前的3-4个月)。民间组织还将选举产生代表出席全球民间社会论坛。在2005-2006年度,大约有300名代表出席了地区一级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