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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指导委员会
2006年10月的区域会议上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全球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每个地区均有两名代表,要保证男女平等,同时要考虑可以促进区域对话的五大集团的代表。指导委员会需要考虑到“区域均衡性和代表性”。
全球指导委员会还应加强区域的所有权过程,促进主要团体在政府决策过程上的参与,并促进主要团体参与到环境署的工作中来。
全球指导委员会的组成成员如下:
指导委员会的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起草全球申明。此份全球申明将包含在接下来举行的理事会/全球部长级环境论坛上的部长级正式文件中。想阅读全球指导委员会的条款,请点击此处(英语)>>
委员会在2007年2月2日碰面,总结工作,并讨论有关参与第24届理事会/全球部长级环境会议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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