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署本身在环境与发展领域中有特定的地位和任务,尤其是环境署执行理事会23/11号关于建立"环境领域的性别平等"的决定。该决定包括决策过程中的男女平等,将性别观点纳入环境政策和方案,以及评估对妇女的环保政策的贡献。
性别
性是表示男女之间生物理论上的差异(Vainio-Mattila,2001 in UNEP,2004),而性别是指在社会中男女之间的关系。性别是社会构成所决定,并通过社会化进程进行学习的。两性关系可以随着时间,地理位置(国家,城市或乡村)环境文化和社会背景(包括因素,如民族,种族,社会地位,经济地位,年龄,教育程度等)改变。性别关系的具体内容会随着外界的变化而经常变化.(Moser, 1993:230 in UNEP, 2004; IUCN, Aguilar, August 2006)。因此,这种男性和女性之间的关系便和环境的发展有关,并且对文化的定义、演变与文化变迁有可持续性。在分析可持续性时,这是要考虑妇女到几个重要原因,还有一个需要就是要考虑到男人,以及男女之间的关系(FAO,1997)。
因为男性和女性可能在家庭,社区和工作中有不同的角色,因此他们很可能在环境保护中有不同的人际影响和行动策略。 同样,妇女和男人往往受环境退化的影响程度不同,因为女性和男性的角色和工作方式(包括劳动和家务)有可能不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2002年)。
男人和妇女在环境决策中平等参与,是一个平等权利和责任的问题。无论男性女性,对于环保工作都没有"自然倾向"。但是,就其在社会中的作用,可能意味战略推动环保需要针对男性和女性有不同的特点和作用。有针对性的政策(即那些具体考虑需要针对不同群体的男性和女性,考虑重点和角度)是更有效的政策-这意味着更有效地利用资源,需要确实落实这些政策。此外,采取参与式方法评估环境退化,有助于建立信任,公信力和问责制,从而可能引起更致力于从普通公民起环境保护(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