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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署是由联合国系统指定的在全球和区域两级处理环境事务的主管机构,其任务是通过持续审查全球环境状况并向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介绍新出现的环境问题,促使各方对此采取行动,从而协调制订环境政策共识。 环境署的任务规定和各项目标最先由1972年12月14日联合国大会第2997 (XXVII) 号决议规定。 随后,1992年联合国环发会议通过的修正案、环境署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通过的《关于环境署的作用和任务的内罗毕宣言》以及2000年5月31日的《马尔默部长级宣言》等,分别对其任务规定和目标进行了修正。
[最后更新:2011年9月19日] |
特别关注联合国环境署理事会/全球部长级论坛第十二届特别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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