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摘要
全球聚焦下一轮国家自主贡献
在本报告撰写之时,距离各国提交包含2035年减排目标的下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的最后期限只剩短短数月。第十五份《排放差距报告》特别关注这些国家自主贡献需要承诺什么,才能保持实现《巴黎协定》中将全球升温控制在远低于2°C这一长期气温目标的可能性,同时努力实现将全球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1.5°C以内这一目标。报告所传达的核心要义是如果不采取行动,所谓的雄心壮志将毫无意义——除非2030年的全球排放量低于现有政策和当前国家自主贡献所暗示的水平,没有行动,将全球升温限制在1.5°C,同时没有超量或超量有限(几率大于50%)这一目标就不可能实现,将升温限制在2°C(几率大于66%)这一目标的难度也将陡增。下一轮国家自主贡献必须在本十年内加快减缓行动,同时大幅提高其雄心水平。
毋庸置疑的是,这一挑战非常艰巨。与此同时,在实现迫切的发展需求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同时,加快减缓行动的机会也很多。技术发展,特别是风能和太阳能技术的发展,继续超出预期,降低了部署成本,推动了市场扩张。今年报告中对部门减排潜力的最新评估表明,以现有技术为基础、成本低于每吨二氧化碳当量200美元的技术经济减排潜力仍足以弥补2030年和2035年的排放差距。但这将需要克服巨大的政策、治理、体制和技术障碍,还需要前所未有地增加对发展中国家的支持,同时重新设计国际金融架构。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比2022年增加1.3%,高于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之前十年(2010-2019 年)的平均水平,该十年温室气体排放年均增长0.8%。除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LULUCF)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外,所有温室气体源和所有部门的排放量都在增 加。2023年,能源部门(即电力生产)仍是全球最大的排放源,达到了151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其次是交通运输(84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农业(6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和工业(6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图ES.1)。国际航空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期间大幅下降,但在2023年增幅最高,比2022年增长了19.5%(相比之下,2010年至2019年 的年均增长率为3.1%),这清楚地表明国际航空二氧化碳排放量几乎反弹至疫情前的水平。2023年快速增长(即增长率超过2.5%)的其他部门包括燃料生产(石油和天然气基础设施及煤矿)、道路运输和能源相关行业排放的无组织排放。
图ES.1 2023年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2023年,二十国集团成员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也有所增加,占全球排放量的77%。即使假设将非洲联盟所有成员国都加到二十国集团的总排放量中,使成员国数量从44个增加到99个,即增加一倍多,总排放量也仅增加5个百分点,占全球排放量的82%。六大温室气体排放国(地区)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的63%。相比之下,最不发达国家仅占3%(表ES.1)。
尽管过去20年发生了重大变化,但主要排放国和世界各区域目前的人均排放量与历史排放量仍存在巨大差距(表ES.1)。例如,美国和俄罗斯联邦的人均温室气体排放量比世界平均水平6.6吨二氧化碳当量高出近三倍,而非洲联盟、印度和最不发达国家的人均温室气体排放量仍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以消费为基础的排放量也仍然极不平等。
表ES.1 部分国家和地区的总排放量、人均排放量和历史排放量
注:排放量按地域计算。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不包括在当前和人均温室气体排放量 中,但计入了基于簿记方法的历史二氧化碳排放量。非洲联盟的一些成员国也是最不发达国家。
自《巴黎协定》通过以来,90%的《巴黎协定》缔约方更新或替换了其最初的国家自主贡献。然而,这种改进大多发生在2021年 联合国气候变化缔约方大会第二十六次会议COP26)之前。尽管过去三次缔约方大会都要求进一步加强2030年的目标,但自缔约方大会第二十八次会议(COP28)以来,只有一个国家加强了目标。
根据当前政策,2030年全球排放量预计为57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范围:530-59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略高于去年的评估,比无条件国家自主贡献高出约2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范围:0-3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比有条件国家自主贡献高出5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范围:20-9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表ES.2)。为实现2030年国家自主贡献的实施政策方面,这一差距与去年的评估结果大致相同。
总体而言,二十国集团成员仍被评估为无法实现其2030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目前的政策预测2030年将超出国家自主贡献预测1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据评估,11个二十国集团成员在现有政策下无法如期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而根据目前政策预计将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二十国集团成员在其最新的国家自主贡献中没有加强或仅适度加强其目标水平。此外,二十国集团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总体上远未达到与2°C和1.5°C情景相一致所需的全球平均减排百分比(图ES.2)。
图ES.2 相对于2019年的排放量,二十国集团成员目前集体和单独做出的2030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和实施差距

* 有条件的国家自主贡献
截至2024年6月1日,代表107个国家(约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的82%)的101个缔约方已通过法律(28个缔约方)、国家自主贡献或长期战略等政策文件(56个缔约方)或高级别政府官员的声明(17个缔约方)做出净零排放承诺。除墨西哥和非洲联盟(集体)外,所有二十国集团成员都设定了净零目标。然而,总体而言,自去年的评估以来,二十国集团成员在净零实施信心的关键指标方面取得的进展有限,包括法律地位、实施计划的存在和质量,以及近期排放轨迹与净零目标的一致性。
温室气体排放达到峰值是实现净零排放的先决条件。二十国集团中有七个成员的排放量尚未达到峰值,即在有最新清单数据的年份之前至少5年达到最大排放量(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墨西哥、沙特阿拉伯、韩国和土耳其)。对这些国家来说,努力使排放量更早达到峰值并保持在较低水平,随后迅速减少排放量,将有助于实现净零排放目标。对于排放已经达到峰值的10个二十国集团成员(阿根廷、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欧盟、日本、俄罗斯联邦、南非、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美国)中的大多数国家来说,除非它们现在加快行动并超额完成2030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否则它们的脱碳速度需要在2030年后加快,在某些情况下需要大幅加快,才能实现净零排放目标。对这些国家来说,在近期加快进展将减少累积排放量,同时避免以后依赖不可行的快速脱碳速度。目前各国为自己设定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和净零目标表明,尚未达到峰值的国家与已经达到峰值的国家相比,从达到峰值到净零之间的时间窗口要窄得多。
排放差距的定义是:全面实施最新的国家自主贡献所产生的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水平与符合《巴黎协定》温度目标的最低成本路径下的排放水平之间的差距。自去年评估以来,2030年和2035年的排放差距保持不变(图ES.3和表ES.2),因为没有提交对全球排放有重大影响的新的国家自主贡献,全球排放影响的量化数据和最低成本路径方面也没有新的信息通报。若要将升温限制在2°C以下,2030年的年排放量需要比当前的无条件国家自主贡献所暗示的水平低14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范围:130-16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几率>66%),若升温极限为1.5°C, 则需要比当前的无条件国家自主贡献所暗示的水平低22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范围:210-24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几率>50%)。对于2035年,如果升温限制为2°C,这些差距将增加4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 如果升温限制为1.5°C,这些差距将增加7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如果有条件的国家自主贡献也得到全面实施,2030年和2035年两个升温限制的差距将减少约3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图ES.3)。
与2019年的水平相比,无条件和有条件国家自主贡献的全面实施将使2030年的预期排放量分别减少4%和10%,而2030年的排放量需要减少28%才能 符合2°C目标,1.5°C则需要减少42%。这些估计值也与去年的评估值相当。2035年的国家自主贡献需要将全球排放量比2019年的水平分别减少37% 和57%,才能符合2℃和1.5℃目标。
除非2030年的全球排放量低于当前政策和全面 实施当前国家自主贡献所产生的水平,否则将不可能找到一条实现将全球升温限制在1.5°C,同时没有超量或超量有限(几率大于50%)的路径,并将极大地加剧将升温限制在2°C的挑战。与立即加强行动相比,如果以当前无条件的2030年国家自主贡献所暗示的全球排放量为起点,将使2030年至2035年间所需的年度减排率翻一番。具体来说,如果从2024年开始按照2°C或1.5°C的路径采取行动,那么到2035年,全球排放量平均每年需要分别减少4%和7.5%。如果超越当前无条件国家自主贡献的加强行动被推迟到2030年,那么将升温限制在2°C或1.5°C所需的年减率将分别提高 到平均8%和15%。
图ES.3 不同情景下的全球温室气体排放以及2030年和2035年的排放差距

表ES.2 2030年、2035年和205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以及不同情景下的估计差距
对2030年和2035年排放差距的评估建立在将升温限制在1.5°C、1.8°C和2°C的最低成本路径上。这些路径假定从2020年开始采取强有力的减缓行动,从而在本十年内大幅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然而,在2019冠状病毒病导致排放量减少之后,包括甲烷在内的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继续增加。
不作为和时间损失都会产生影响。这减少了剩余的碳预算,在2024年,估计将升温限制在2 ° C以内的碳预算为9 0 0 0 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几率> 66%),将升温限制在1.5°C以内的碳预算为200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几率> 50%)。如果到2030年仍然能够弥合排放差距,那么与符合《巴黎协定》的路径相比,2020-2030年期间将增加约200-350亿吨的二氧化碳累积排放量。这将导致升温,比原始路径显示的升温幅度高出约0.01至0.02°C。
重要的是,不作为降低了在2030年弥合排 放差距的可能性,因为碳密集型基础设施会继续被锁定,实现所需减排的时间也会减少。不作为还增加了温度超量的风险, 加剧了日益严重的气候影响,其中一些影响是不可逆转的。
据估计,在本世纪内,当前政策所暗示的减缓努力如果持续下去,可将全球升温限制在最高3.1°C以内(范围:1.9–3.8)。无条件或有条件的国家自主贡献情景所暗示的减缓努力如果得到全面实施并继续保持这一水平,可将升温预测分别降低到2.8°C(范围:1.9–3.7)和2.6°C(范围:1.9–3.6)。这三种情景都至少有66%的几率(图ES.4)。
在这三种情景下,中心升温预测表明,将全球升温限制在1.5°C的几率几乎为零(图 ES.4)。到本世纪中叶,这意味着全球升温将超过1.5°C,届时升温超过2°C的几率高达三分之一。此外,预计2100年后全球变暖将进一步加剧,因为在这些情景下,二氧化碳排放量预计不会达到净零水平。
唯一更接近《巴黎协定》温度目标的情景是最乐观的情景,该情景假定各国目前做出的所有最严格承诺——即有条件的国家自主贡献和所有净零承诺,包括作为长期低排放发展战略一部分做出的承诺——都得到全面实施。据估计,这一情景将把本世纪的升温限制在1.9°C以内(范围:1.8–2.3,几率> 66%) 。这也是唯一一个基于承诺的、全球变暖可在本世纪稳定下来的情景。
这些预测凸显了立即采取行动对可能的气温结果的重要影响,以及加强支持的必要性, 以帮助各国实现其国家自主贡献中的有条件要素。与基于当前政策的预测相比,以有条件的国家自主贡献得到实施并持续下去这一情景为基础的预测可将峰值升温降低约 0.5°C。此外,实现近期有条件的国家自主贡献提高了实现净零承诺的可能性,可将全球变暖预测进一步降低约0.5°C。这些结果强调,不仅必须要实现而且要超额实现2030年 的减排承诺,同时必须在下一轮国家自主贡献中大幅提高雄心水平。
图ES.4 评估基于承诺的情景下的全球变暖预测

《巴黎协定》在将全球目标和里程碑转化为国家实施行动方面提供了灵活性。全球模型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下一轮国家自主贡献需要承诺什么,才能走上与《巴黎协定》的气温目标相一致的路径。与此同时,国家脱碳情景可以提高我们对各国可行性的理解。这两种方法在制定和评估时都可能考虑到公平和公正问题。
说明性研究结果表明,二十国集团成员(不包括非洲联盟)必须走得更远更快:二十国集团当前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总体上既没有与符合《巴黎协定》气温目标的成本效益路径相一致,也没有与公平份额路径相一致(图ES.5)。
二十国集团是一个非常多样化的国家集团,其历史、当前和人均排放量的差异也非常大。这意味着二十国集团中的一些国家需要比其他国家更快地减排。此外,加强国际合作和支持,包括加强气候融资, 对于确保二十国集团成员和全球在实现全球减缓和发展目标方面公平地享有机遇并付出努力至关重要。
许多国家正在出现在采取雄心勃勃的减缓行动的同时实现国家发展优先事项的国家脱碳情景。有几个情景表明,2030年的减排有可能超过目前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并且有可能为2035年设定更高的国家目标,对于已经达到排放峰值和尚未达到峰值的二十国集团成员都是如此。此类研究可为解释各国如何根据《巴黎协定》第4条在其下一轮国家自主贡献中体现尽可能高的雄心水平提供信息。
对于公平和雄心勃勃的国家自主贡献的意义,不同的方法会带来截然不同的看法。鉴于这些差异,各个国家能否透明、清晰地阐述其下一轮国家自主贡献如何体现尽可能高的雄心水平并考虑公平性,决定着能否对下一轮国家自主贡献进行更知情的评估。
图ES.5 符合二十国集团(不包括非洲联盟,也不包括LULUCF)不同升温限制的说明性公平份额和具有成本效益的减缓范围

在实现文献中确定的符合1.5°C路径的详细部门基准方面取得的进展,与所需的系统转型相差甚远。下一轮国家自主贡献为各国提供了一个纳入雄心勃勃的部门目标和计划的机会——而且这样做的机会很多。
对部门温室气体减排潜力的最新评估表明,成本低于2 0 0 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技术经济减排潜力足以弥补2 0 3 0 年 和2 0 3 5年的排放差距。据评估,2 0 3 0年 的潜力为3 1 0 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年(范 围:250-350),2035年为410亿吨二氧化碳 当量/年(范围:360-460)(图ES.6)。
值得注意的是,仅增加部署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风能这两种经过验证且具有成本竞争力的选择,就占2030年总减排潜力的27%,占2035年总减排潜力的38%。在林业方面, 减少毁林、重新造林和改善森林管理是现成的低成本选择,减排潜力很大,分别约占 2030年和2035年总潜力的19%和20%。其 他重要和现成的减缓选项包括需求侧措施、 增效措施,以及建筑、运输和工业部门的电气化和燃料转换。
要实现这些减排潜力,哪怕是部分潜力,都需要在全球范围内快速采取前所未有的政策行动,采取强调可持续和抵御气候变化的发展、有效应对各种障碍和推动公共和私营部门采取行动的整体政策方针。
为满足多个利益攸关方的需求而设计和部署的缓解措施如果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共同效益并减少折衷,那么就更有可能取得成功并得到推广。
实现减排潜力还需要大幅增加投资。总体而言,根据评估,要与1.5°C的情景保持一致,至少需要将减缓投资增加六倍,同时转变投资模式,将重点放在减缓活动上,并将国际资金引向中国以外的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这些地区面临紧迫的发展需求,但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暴发以来,投资增长一直停滞不前。
这些投资中只有一小部分是增量投资,因为每年都需要大量投资来满足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和其他发展需求,特别是在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2021年至2050年期间,实现 净零过渡的全球增量投资估计为每年0.9万 亿至2.1万亿美元,这虽然是一笔数额巨大的投资,但在接近110万亿美元的全球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大背景下仍是可控的。
图ES.6 到2035年200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以下各部门的年度减排潜力概览

达到最高标准:包括《京都议定书》中列出的所有气体,涵盖所有部门,设定与基准年相关的具体的可量化的目标,并明确规定有条件和无条件的要素。
详细说明优先考虑国家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包括复原力、适应和公正过渡在内的各类国家计划如何与雄心勃勃的减排努力保持一致。
鉴于要求所有国家做出的承诺反映其发展水平、历史排放情况以及目前通过领土和消费排放对全球变暖的影响,透明、清晰地阐述所提交的国家自主贡献如何体现公平份额和尽可能高的雄心水平。
包括详细的实施计划,提出相关方案,争取立即加快减缓行动,设定更宏伟的2035年减缓目标。其中应考虑部门基准以及与国情相关的所有减缓方案和潜力。它们还应解释这些计划如何有助于到2030年将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增加两倍,将年能效提高一倍,以及如何有助于逐步淘汰化石燃料。它们还应说明审查和问责机制。
利用国家自主贡献来明确规定有条件和无条件的要素,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应详细说明其所需的实施手段,包括体制和政策变革,以及实现雄心勃勃的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所需的国际支持和资金。